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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政仁 | 27th Mar 2009 | 歪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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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大家都希望世上是有 「公義」 ,但所謂「公義」我們又會如何理解呢?試著在網上尋找這個詞語的定義,太多了,不能盡覽,亦不可能盡覽,甚至不應盡覽。

說到不應盡覽可能會讓大家感到不明白:「如果要深入探討各件事物,不是理應客觀的參考分析嗎?」
是的,否則我也不會在網上尋找這個詞語的定義,但得出的結論是令人失望的。因為我發現所謂的公義似乎離不開私人的利益和立場。例如那些xx兄弟在媒體中大賣英雄廣告,鼓勵「及時行樂,無憂消費,活在當下………」的立場,更以大俠和英雄等身份出現作對自己和社會不負責任的人申冤。又有些人因為失業率上升而給自己理由不去尋找工作,加入投靠綜援大軍,安心生活。大可以用黃子華果幾句金句令自己「公義」起來 :「搵食姐」、「犯法呀?」、「我想架?」對於部份xx兄弟的信徒來說:及時行樂有乜唔岩?做人唔係應該活在當下架咩?珍惜眼前人丫嘛!點都同我女朋友去返次旅行玩過痛快!分左手都仲有美好回憶丫,keep 住比利息咯,到我瓜左你燒多d 比我,我咪有錢還返比你咯……個個都係咁架啦……d 乜乜兄弟真係好兄弟啦,我有佢幫手利息還少左好多架……咁其實又係真事喎,果d兄弟真係可以幫佢還少左d 息架喎……我地怪錯左果對兄弟啦,佢只係教育緊個社會「人生苦短及時行樂既道理」咋!何謂公義?對於領取綜援人士而言,社會其實很樂意支持他們過難關的,但我指的是「投靠」綜援,有些人對綜援得到確認後就滿心歡喜,甚至聽過某些人表示「好過找到份工」,甚至有工都仲要「呃綜援」,還可以大條道理的說:這是社會福利,社會有責任要幫助我們……………… 我地都只係為世所逼,失業率高企你估我想架,冇野做我想架!我咁領取綜援社會法律都認可架喎,犯法呀?係咪犯法先?如果有問題社署都唔比我啦!即係冇犯法啦!我都係搵食o,又唔係你養我,政府養我o者,比著你係我丫!有冇d 同情心呀!我都係想搵食o者。咁又係喎……佢地冇錢冇飯開,呢d情況我都唔係未試過,又真係好慘架喎,我仲乜咁好同情心呢?佢地冇野做佢地都唔想架,失業率又咁高,想找都找唔到住啦,佢地唔找都係唔想太灰心o者,呢d 打擊都好慘架,佢地都唔想咁既……何況,佢地又真係合資格去領取綜援架喎……好過去打劫先啦。又冇犯法………何謂公義?既然個個人都有權去為「公義」一詞作出定義,我都想定一定:
我個人主觀認為「公義」係維護社會人和事,事和物之間彼此關係的守則。
亦由於成長文化和處境不同,因此每個人的立場和定位都不同。
但可惜人再公平也始終難免會有偏心,最終常常用自己的一套來「改善」別人。
別人不喜歡你的一套就是「忠言逆耳」不夠成熟的表現。
就算是反省的時候也採用自己的原則去反省自己的行為。

這是公義還是自義? 羅馬天主教樞機,香港區主教陳日君樞機也會對政府和社會有很多意見和要求,
他認為這是公義的。但他有沒有充分的社會知識支持他的立場?
某些激進的官員常常鼓勵社會派錢,反共產的這群人根本就是香港最共產的那群。
我不是打算討論他們的行為是不是公義,某程度上我認為「派錢」也是建立社會健
康結構的必須動作,只是不了解這社會遊戲規則的人覺得自己吃虧。但可以確定的
是他們也認為這是公義的。
但如果對某些中產人士來說,我辛苦賺回來的錢要分給別人,社會資源分薄了給
某些某些人……(我反對歧視南亞人士和國內新移民!),但當針頭刺中你的肉你會
無感覺嗎?收到稅單時那個會說「很公義」

說完大堆廢話,在片中「有殺錯冇放過」就是社會的「公義」,他維護社會人和事,
事和物之間彼此關係的守則。為什麼?因為日本人比較好色?甚麼「痴男、女」文
化我不太了解,但那些什麼AV什麼SM什麼援交的性文化和社會現象對他們來說
都是「正常」。因此日本社會保障女性其實也非常合理,即使在香港也只會常常聽到
男侵犯女,很少女侵犯男,這合理嗎?我個人認為合理,也因為社會有太多我這樣
思想的人令某些男人無辜受害了。 男途人話佢一上車就見佢鬼鬼祟祟,仲唔係佢!我都覺得佢有奇怪……一上車已經覺得佢好奇怪。站長聽都唔聽佢解釋就話佢非禮人,因為個女仔捉到佢。警察隨意自己寫口供女律師根本假定左全日本既男人都會隨便侵犯女性,甚至起初根本不信任被告。舊法官唯一希望可以做到公平,可惜也令太多曾犯事的人逍遙法外新法官認為自己因社會文化和習慣定下來的公義施行「有殺錯冇放過」比較合理,至少有錯叛都是基於「公義」立場。
我們還以為法律是公義?社會有公義?法官是公義?警察是公義?
或者這世界真的不存在公義,我們自身也不容易行出公義。
但即使行不出公義也用不著自義,因為自義反而令很多人因此受傷害。明顯世上每一個人的成長環境會影響一個人的性格,各人本身有不同既經歷,
而經歷不停的讓我們修正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以及個人價值的想法(不論自己和別人)看過一些心理學的書,有一個基本原則是當你越了解那人的成長經歷,就更明白那個人
為什麼會怎樣怎樣如何如何。但究竟我們可以用什麼原則去認定一個人的對和錯呢?

聖經如此教導我:
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如我們對他人若有成見,必會產生論斷, 要去掉論斷,應先放下成見。

求主給我一顆在批評前先懂得為那人和自己祈禱的心

至於公義...... 耶穌活生生的行給我們知道社會和世界也不一定有公義的
我們的罪放在耶穌基督身上又是公義嗎?
既然我做不到主耶穌基督的完美性情
我就盡力用公義來審判自己,
只是自己.....

誠心所願